消防设计变更(含装修)文件报审要求
各设计单位:
按照市住建局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淄建发【2019】154号)文件要求,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报审图纸,做如下要求,请认真执行。
一、消防设计变更图纸应包含建筑、给排水、电气、暖通、装饰专业图纸。
二、装饰专业图纸应应包含内容:
1、建筑装修防火设计说明。
2、装修工程的平面布置图、顶棚平面布置图。
三、建筑装修防火设计说明应明确以下内容:
1、装修工程的建筑类别、装修范围、装修面积。装修范围应明确所在楼层。局部装修应明确局部装修范围的轴线。
2、装修工程的使用功能是否与通过审批的建筑功能相一致。装修工程的使用功能如果与原设计不一致,则要判断是否引起整栋建筑的性质变化,需要同时报审消防设计变更。
3、装修工程的安全疏散:
a)装修工程的平面布置是否满足疏散要求,由点(楼梯)、线(走道)、面(防火分区)组成的立体疏散体系是否完整和畅通,楼梯间要核对楼梯间形式、宽度、数量;
b)走道应核对疏散距离、疏散宽度。
4.防火分区应核对与原消防设计是否一致(防火分区面积大小、防火墙和防火卷帘的设置、分区的界线是否清晰)。
5、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。
6、各类消防设施的设计和点位是否与原设计一致(否则应另行报审消防设计变更)。
7、建筑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,是否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。
8、照明灯具及配电箱的防火隔热措施:
a)配电箱的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;
b)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,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时,是否采取隔热、散热等保护措施;
c)灯饰的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。
9、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。
四、装修工程的平面布置图、顶棚平面布置图应与建筑装修防火设计说明的内容相对应,详细表达或明示第“三”条装修防火设计的相关要求。